各有关单位:
为积极响应国家及浙江省关于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、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的政策要求,充分展现我省物流供应链服务中心的创新实践与发展成果,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,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,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指导下,浙江省物流协会拟组织开展物流供应链服务中心优秀案例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思路
本次案例征集旨在发掘、遴选和推广我省在物流供应链服务领域涌现的先进模式与成功实践。通过树立标杆,以点带面,引导行业提升供应链整合协同、数智化应用和服务创新能力,有效降低区域及全社会物流成本,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、商贸业融合发展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。
物流供应链服务中心指以物流服务为基础、供应链管理为核心,充分运用数智化技术,协同多方主体,提供集成化服务功能,实现商流、物流、资金流、信息流等深度融合的综合服务中心。
表1 物流供应链服务中心与传统物流平台差异对比表
维度 | 物流供应链服务中心 | 传统物流平台 (园区/配送中心) |
核心 功能 | 联合采购、共享仓储、共同配送等集成服务功能+增值服务 (金融、数据、风控) | 基础物流服务 (仓储、运输、配送、多式联运) |
技术 支撑 | 高度依赖自动化设备及大数据、AI、物联网支撑的智能决策 | 局部自动化 (如仓储机器人) |
服务 对象 | 供应链上下游企业,跨行业生态协同 (生产销售企业、物流企业、金融保险机构等) | 单一行业或企业 |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主体
1.申报主体为在浙江省内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流企业、供应链管理公司、产业园区运营机构等。
2.申报主体须运营符合“物流供应链服务中心”定位的综合服务体。
3.申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中的“经营异常名录”“严重失信主体”等不良记录名单,未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,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。
(二)申报范围
聚焦服务于我省重点产业带特色产业集群的物流供应链服务中心,需能有效链接供应链上下游企业(生产销售企业、物流企业、金融保险机构等),促进双链协同发展,并对区域产值提升、物流成本降低产生显著支撑作用。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材料准备
1.申报单位应在深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,按照《省级物流供应链服务中心优秀案例申报材料编写提纲》(附件1)编写申报材料,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。
2.材料需充分体现服务中心的特色、创新点、运营成效(特别是降低物流成本、促进产业协同方面的量化成果)和示范价值。如有图片资料、获得的主要荣誉、重要媒体宣传报道等,请一并提供。
3.申报单位需填写《省级物流供应链服务中心优秀案例申报表》(附件2),确保信息准确完整。
(二)材料提交
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9月3日前提交,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。
四、遴选条件
(一)基础条件达标。
拥有实体运营载体,自有、在建或长期租赁一定规模的仓储设施;能提供联合采购、智能分拣、共享仓储、共同配送、流通加工等多元服务,并配套供应链金融、保险、跨境支付等增值服务。
(二)创新特色鲜明。
充分运用AGV、智能货架、物联网传感器等智能化设备,以及AI、区块链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新兴技术;建有智慧供应链数字化平台,具备数据整合共享、智能决策等功能,在服务模式或技术应用上具有原创性或显著差异性。创新打造“AI+仓储”“低空+物流”等应用场景。
(三)协同效应显著。
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、降低区域物流成本方面成效突出,具有可复制、可推广价值。
(四)材料真实完整。
案例材料需真实反映实际运营情况,条理清晰、逻辑严谨、内容真实、数据准确,重点突出创新做法、实施效果和推广价值。
五、经验推广
协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综合评审,筛选确定优秀案例,并向社会公开发布。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活动,促进行业交流、学习和借鉴。
浙江省物流协会
柯宇雯(供应链分会)(筹)15858256945
程 红(协会秘书处)13758205915
邮 箱:zjwlxh@foxmail.com
通讯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发展大厦A座508
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汪炜军(经济信息中心) 18268009284(浙政钉)
浙江省物流协会
2025年8月20日
附件:
附件1:省级物流供应链服务中心优秀案例申报材料编写提纲.docx
通知原文: